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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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6846:好评
房间内饰还可以,但这房间的隔音实在是太差了,沿马路直接听得到外面人说话放音乐,这入住体验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差!以后不会再选了,刚看了别人也这么评论,酒店就不能做什么改善吗?一味地道歉有什么用?晚上在卧室听得见隔壁的电视声音也是无语了!卫生间的卷帘遥控没有了,来个服务员爬上去手动调节,浴缸一摸也全是灰,还好自己到了浴缸套,最后一浴缸的水放了半个多小时才放完
会员004756:好评
一般般 设施陈旧了点……
会员1506:好评
酒店位置非常好,前台服务人员很热情大方,酒店还有欢迎茶水,房间还有免费水果,环境非常不错,卫生也非常干净,唯一遗憾就是入住那天下雨,不能在金鸡湖边转转,下次还会来住,也会推荐朋友来